此次,控方指古思尧违反《香港法例》第116号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,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。根据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“保护国旗、国徽”,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,即属犯罪,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,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。
她建议,首先有预防体系,在性侵、虐童多发的社区里,由专业人员倡导不能性侵和虐待儿童等,并告知什么是性侵、造成的后果、家长如何处理等。“一旦有人怀疑有性侵等案件,就不是预防体系能处理的范畴,这需要强制报告制度”,应明确哪些人有强制责任和义务、报告的工具或渠道等。
《保护人权规范公权 25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发布》1月3日,记者在湖南湘西花垣县采访监察委时,正好遇到有人前来“自首”,记者在征得当事人和花垣县监察委同意后,当事人李明(化名)表示愿意现身说法,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与自己有类似经历的人,早日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。




